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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补缴社保资料: 1.《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》,补缴所属期早于1993年7月或按规定可以不需“五险”齐参的用人单位,须在补缴申请表注明情况说明 2.补缴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(首页和本人页) 3.补缴所属期早于税务登记时间的,需提供工商登记相关资料 4.提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(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凭证等原始资料)复印件,单位工资发放原始会计凭证、考勤表可作为辅助资料。如原单位已转制或合并,还须单位提供接收原单位的证明材料。 重要提示:缴费人办理社保费事项填写的表证单书,涉及用人单位的表格和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,涉及个人的表格和资料应由本人签名,复印件需注明“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”。 |